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采购公告 > 正文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03-13

为认真贯彻学院《“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学院“双高”建设,进一步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充实加强合同制教职工队伍力量,规范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福利制度,为新时代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力资源保障,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我院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学院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编制学院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福利方案,建立健全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福利制度。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jycg202301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预算(最高限价):1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经营范围包含有管理咨询或教育咨询服务的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投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资格相应文件中按采购公告的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相应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第2至5项,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特定条件第1项,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营范围包含有管理咨询或教育咨询服务的内容。

注:所有承诺函、复印件、打印件、资格证明等资料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三、服务内容、期限及有关要求

(一)服务内容

制定学院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福利方案。具体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和重点激励一线岗位、业务骨干、高层次人才和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分配导向,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合同制教职工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教学、科研、管理、教辅、工勤等合同制人员的薪酬福利方案。

2.制定各类型岗位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一系列绩效考核方案,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

3.开展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福利方案实施验证工作,对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操作性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修正完善。

4.方案编制完成后,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服务期限:18个月。

(三)有关要求

1.供应商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项目完成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制定,并通过学院党委会议审定。

3.能够承诺在24小时内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且能够承诺在下班时间或者节假日提供咨询服务;

4.验收: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采购公告、投标文件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5.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否则,中标供应商应赔偿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咨询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以转账方式支付咨询服务费,费用支付分为三个阶段: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中标总额的30%

2.完成并提交方案终稿,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总额的60%

3.方案发布实施至服务期满,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合格,且未出现因方案本身缺陷引起的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五、报价及成交要求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人工、服务、保险、安全、税金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为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第二次报价在磋商结束,现场统一提交;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报价文件单独密封装袋,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投标供应商磋商结束后统一递交。

5.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第一次)

采购项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咨询服务

序号报价项目报价备注

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报价单(第二次)

采购项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咨询服务

序号报价项目报价备注

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六、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序号评分因素分 值评分标准说 明
1项目报价30分1、以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磋商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分。
2人员配备1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2、参与项目人员:具备1个5年以上管理咨询经验得2分;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组成结构及人员的相关资质等综合分析、比较评分,项目整体人员配备情况,优的得 5分,良的得 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注:以上配备人员需提供从业证明及工作成果清单文件。
3服务方案30分针对投标人对本项目薪酬体系编制的合理性、激励性、可行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分。薪酬方案编制合理性、科学性、激励性、可行性高的得25-30分;薪酬方案编制合理性、科学性、激励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0-24分;薪酬方案编制合理性、科学性、激励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19分;

项目理解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重点、难点分析是否科学、合理、全面解析综合评分。对薪酬绩效考核了解深入,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符合实际、契合度高,理解到位、科学、合理、全面的得8-10分;对薪酬绩效考核了解较深入,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符合实际、契合度较高,理解较到位、较科学、较合理、较全面的得5-7分;对薪酬绩效考核了解不够深入,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够符合实际、契合度不够高,理解不够到位、科学、合理、全面的得2-4分;

保障措施10分方案编制进度安排科学、合理,与项目要求完成时限契合度高,后续服务保障措施切实可行的得8-10分;一般的得5-7分;较差得1-4分,无不得分。

履约能力10分供应商每提供1个类似经验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鲜章。

、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双休日除外);因学院人员集中,防疫所需,本次采购采用短信方式报名(编辑短信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骆老师,电话:19981657937),投标人以收到报名回复短信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及公司法人姓名,附发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发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发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30时,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9:30时。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教学楼1楼指挥中心。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密封并盖章。

5.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文件。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不能证明其参加开标合法身份的,恕不接受磋商。

(1)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鲜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8.本次投标邀请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9.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人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该项目采购公告中自行下载获取。

10、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电话:0838—2510525 19981657937

业务咨询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19981657390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版权所有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3-2024

采购办0838-2510525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邮编:618000